辦理條件
新生兒(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俗稱“新生兒落地險”。新生兒自出生90天內(含90天)參保繳費,自出生之日起按規定享受當年度和次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辦理方式
秀英區和美蘭區戶籍的新生兒,到戶籍所在地區合管辦受理;瓊山區戶籍到瓊山區審批局,龍華區戶籍到所屬區政務大廳。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到居住地所在的上述機構辦理。
注意:各受理點只負責新生兒出生90天內的業務。新生兒出生超過90天的,需要在當年9月至12月征繳期內前往居委會或村委會代征點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并按稅務機構提供的方式繳費。
所需材料
本市戶籍
(1)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簿首頁復印件);
(2)新生兒出生證明;
(3)新生兒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非本市戶籍
(1)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簿首頁復印件);
(2)新生兒出生證明;
(3)新生兒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一方在海口工作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清單或本市的居住證。
注意事項
購買新生兒落地險后,在出生的次年(即出生的第二年)9至12月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內須購買保險方可繼續享受待遇。